案情:
王某与朋友聚会,小饮几杯。后带妻女驾驶自有的现代小汽车回家,途中,与一重型货车相撞,造成现代小汽车损坏,重型货车无损坏。交警出具了王某承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。王某的现代小汽车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全险,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。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语言模糊、情绪激动,满嘴酒气,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和王某进行了拍摄和录音。后,保险公司以王某饮酒后驾驶为由拒绝赔偿王某的车辆维修费28000余元。王某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不成,委托文律师起诉保险公司。
文律师在查阅案卷、调查证据和收集证据的基础上,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,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无理。审判该案的法官对于保险纠纷不太熟悉,文律师与法官认真沟通,共同探讨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条款。法院最终作出判决:保险公司拒赔不当,应当支付保险金28000元及赔偿利息损失。
评析:
很多有车一族都是买车的时候由车行代购保险,而且新手一般都会购买所谓“全险”,殊不知,在发生保险事故后,却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,且名其名曰:合同约定。在实践中,保险合同条款通常非常繁琐、拗口、难懂,就是很多法律专业人士也看不明白;保险合同的缔结过程更是花样百出,而这又关系到出险后是否能得到逾期的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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